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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交易合同》经典范本-收藏备用
《休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交易合同》经典范本-收藏备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付费休闲健身服务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1)记名的计次卡、计时卡、储值卡不设有效期限;不记名的计次卡、计时卡、储值卡有效期限自起为(不少于三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期限届满后卡内仍有剩余的金额、次数或时间的,乙方应当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
(2)时效卡:甲方自起成为乙方会员,会员资格的有效期限为;甲方拥有在有效期限内按照乙方承诺不限次享受约定服务的权利,有效期限届满后会员资格自动终止,不产生卡内余额。
2.甲方应当提供有关自己身份、健康状况方面的真实信息,按照乙方要求进行健康测评,并在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有关信息变化时及时告知乙方。
4.甲方应当遵守乙方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得实施危害社会秩序、公共安全和他人健康的行为。
5.甲方应当避免携带贵重物品或将贵重物品转交乙方代管;甲方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随身物品,并在休闲健身后按约定腾空公共柜。
6.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指导或提示使用器械、设施及休闲健身,对器械、设施有疑问或身体不适时应当立即停止休闲健身并向乙方求助。
7.双方约定甲方可以转让休闲健身卡的,转让的期限、金额、次数为卡内剩余使用期限、金额、次数。
11.乙方应当在休闲健身场所内配备指导人员,向甲方告知或提示参加休闲健身项目、使用器材或设施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后果。
13.乙方对休闲健身器械、设施设备负有保养、维护责任,并确保休闲健身器械、设施设备能够安全、正常使用。
2.由于不可归责于乙方的第三方侵害等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乙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甲方在交付预付费用后7日内尚未持卡休闲健身的,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乙方应当一次性返还全部预付费用。
2.乙方在休闲健身卡有效期限内的下列行为属于《北京市消费类预付费服务交易合同行为指引》(简称《指引》)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在双方协商不成时,甲方有权参照《指引》规定解除合同:
(1)擅自提高承诺的服务价格;(2)缩短休闲健身卡的有效期限;(3)减少承诺的卡内包含项目;(4)关闭单店休闲健身卡所属门店;(5)增加休闲健身卡使用的限制条件。
3.当甲方有下列行为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法》第97条处理善后事宜,但不得不合理地拒绝返还相应预付费用:
(1)隐瞒患有严重危及自己或他人安全、健康疾病的;(2)严重违反乙方规章制度,经劝阻拒不改正的;(3)实施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害社会秩序、公共安全和他人健康行为的。
2.未尽事宜,《指引》有规定的,甲乙双方承诺按照《指引》规定执行;《指引》未规定的,可按照经甲方确认的《会员须知》、《入会协议》等书面文件执行,或由双方以书面形式予以补充。前述书面文件或书面补充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乙方责任爱游戏官网,或不合理地加重甲方责任、排除甲方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和《指引》规定为准。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