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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卡成“糟心卡” 办卡容易退卡难
预付卡成“糟心卡” 办卡容易退卡难中安在线讯 据马鞍山日报报道, “健身卡”“瑜伽卡”“美容美发卡”……近年来,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使用范围越来越广、频次越来越高。这些卡比现金携带方便、消费有折扣、省去了找零的麻烦,给市民消费带来了便利。然而,由于发卡商家诚信缺失、“跑路”等,部分消费者手上的预付卡变成了“糟心卡”,由此引发大量消费纠纷。近日,本报热线就接到一起关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一次未用退卡遭拒的投诉。
5月14日上午,市民陶女士致电本报热线月初,在朋友的介绍下,她花了38元爱游戏,在位于公安新村小区内的精准瑜伽馆办了一张瑜伽体验月卡。体验月卡前脚刚办好,馆主后脚便向她推销起会员年卡,因抵不过馆主的“热情”,最终,她又花了2000元,在该瑜伽馆办了一张为期1年的会员年卡。
“当初办卡时,馆主说,如果觉得他们这边不好,可以随时退卡。见馆主人还不错,我才办的卡。”陶女士告诉记者,到目前为止,除了她的体验月卡使用了5次,会员年卡1次都未用过。4月中旬,因家庭原因,她要去南京上班,没法去瑜伽馆锻炼,想退款,却遭到该馆老板拒绝。“4月底我去找她,她称五一节后帮我转卡;但五一节后再去找她时,她称无人转卡,并找各种理由拒绝。”陶女士说。
“我刚结婚不久,本来资金就紧张,现在卡用不着了也不给退,这不是霸王条款吗?”陶女士向记者透露,办理会员年卡时,店家仅给自己提供了一张没有盖章、只有馆主签名的收据,也未签订书面协议,同时也未对退卡的事宜进行明示。
接到陶女士的电话后,记者随即来到精准瑜伽馆。一番交流后,该馆馆主吴女士告诉记者,陶女士的会员年卡确实是在她这里办的,但按照店里的规定,会员卡售出一概不退。“卡是办了,你来不来是你的事,我馆是开着的,每天都有老师教课。你现在觉得不舒服,不想练了,你就要求退款,这个不太合适。”
吴女士还提到,她提供给陶女士的收据确实没有盖章,但这并不代表陶女士所办理的会员卡无效,而且当初是因馆里搞活动,陶女士听到有优惠后才办的卡。办卡时,她没有采取任何手段欺骗陶女士,也未说过“如果觉得他们这边不好,可以随时退卡”。
对于陶女士提出的“五一”节后帮她转卡一事,吴女士表示,她此前确实说过会想办法帮陶女士处理转卡的事情,但目前还没人转,而陶女士又不愿意等,还跑到店里来吵闹。“讲话要讲道理,做事要讲原则。如果今天我的瑜伽馆关门了,我会欠多少退还多少。”当记者问及是否能够退还一部分费用给陶女士或用陶女士的会员卡中的钱购买店里的其他商品时,吴女士称,一分钱都不会退给陶女士,也不同意在店里购物。
正在记者与吴女士交谈之际,陶女士在她朋友的陪同下来到店里。陶女士提出,办卡时,吴女士并未与其签订书面协议,也未告知不能退卡。当记者要求吴女士出示书面协议时,吴女士表示,“我们有协议,但当时她没说要看”,随后从柜子里拿出一份“会员须知”。记者注意到,该“会员须知”第一条中确实提到,“会员资格从您支付会员卡的所有费用时开始,即成为正式会员,您所交纳的费用(包括定金)不会因任何原因退费”,但末尾并未盖章,其间也未找到陶女士的签名。陶女士也表示,在办卡前后,她一直都未看到过这样一则“会员须知”。
“预付式消费本身没有问题,是法律允许的,但要求商家必须诚信经营。《消费者权益保》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规,都对预付式消费做出了相关规定。在消费者缴费之前,商家应该跟消费者签订合同,合同中还应该标明标的物的数量、金额、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内容。”当记者提到陶女士并未与经营者签署相关合同时,该负责人称,商家应该明确将相关事项向陶女士表述清楚。但这也仅仅是口头协议,难以作为证据。该负责人还提到,《消费者权益保》中对商家与消费者签订合同一事并没有提出明确的处罚措施,“只是鼓励商家应以文本的形式与消费者签合同,若今后发生纠纷,有利于消费者维权。”
“《消费者权益保》中规定,在商家不提供服务的情况下,消费者可要求商家退款;如果商家不退,可以按照无理拒绝,故意拖延的条款予以处罚。但现在商家没说不给提供服务,是消费者因自身原因提出退款,属于消费者违约,依据《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消费者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损失。”鉴于陶女士未与精准瑜伽馆经营者签署相关合同,口说无凭,难以退款的现实情况,该负责人表示,陶女士因特殊原因放弃健身,要求精准瑜伽馆退还未使用的会员年卡预付款属合理请求。精准瑜伽馆设置限制性条款强制消费者继续接受服务,已涉嫌强制交易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只要陶女士提出申请,我们可帮助协调;若协商不成,陶女士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记者涂慧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