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游戏官网瑜伽老师合作合同

2024-05-04 05:2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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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游戏官网瑜伽老师合作合同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瑜伽老师合作合同范本,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合作开办______瑜伽馆(秋水瑜伽百悦店)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共同执行。

  暂定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一年,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修订签新协议。

  1、以瑜伽馆整体收入为分配依据,双方各自分的50%。正常运营情况下,以月为单位进行收益分配。

  1、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责任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具体为:按合作之日起至产生变故时为止的.被侵害方应得的收益平均值计算,责任方赔付被侵害方剩余合同期的总收益)。

  3、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合同,则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互惠互利、互谅互让的原则,经过三方友好协商,乙、丙两方通过投资合股的方式加入甲方在湖南娄底开办的艾柳瑜伽会馆 ,并在将来成立艾柳瑜伽有限公司,为了长期友好合作和经济合作,三方达成合作协议如下:

  1、总股本:艾柳瑜伽春园店、东方豪苑店、星达鑫都店三店共计投资 万。合股经营期间各合股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同终止时,各合股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2、股权分配:经协商,决定甲方为控股方,股权占总股份的34%,投资金额____为万元;乙方为参股方,股权占总股本的33%,投资金额为 万元;丙方为参股方,股权占总股本的33%,投资金额为 万元。利润分配及后续投入均以此为依据。

  3、入股形式:甲乙丙三方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形式和现金形式注入;该店的所有权归三方共同拥有。

  1、盈余分配:每月16号进行一次核算,按比例以现金方式分配;三方可协商留盈利的20%备用资金用于发展瑜伽事业;当备用资金超过2万元时,则将超出部分按股份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股债务先由合股财产偿还爱游戏,合股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股人的合股协议为据,按比例承担。

  1、合股:①需承认本协议;②需经全体合股人同意;③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④随着艾柳瑜伽的成长和壮大,艾柳瑜伽股东的股份不发生变化。

  ①在合作期间双方在两年之内不得撤股或转让,两年内撤股,净身出户;转让不予承认;两年后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经营状况良好的前提下,艾柳瑜伽合股期足两年后退股,在退股时按原始入股股份的70%实施,三年则80%,四年则90%,五年则100%。艾柳瑜伽经营有困难时任意一方不得提出退股。

  ④共同决定合股重大事项(重大投资决策,重大政策调整,发展方向的确立,重大人事的表决)。(主内)

  ④共同决定合股重大事项(重大投资决策,重大政策调整,发展方向的确立,重大人事的表决)。(主内)

  1、在艾柳瑜伽当职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实行工资制,股东在上班期间给予统一制定的工资标准统一支付工资:

  2、统一财务支出,一方因公事支出必须经另一方股东或股东代表签字确认方可凭票实报实销;私事费用、私人开支、股东或股东代表不知情的公事相关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公事报销、进、销、存、所有相关业务收入、支出费用做帐必须凭原始单据、凭证方可报销做帐,帐目必须做到日帐日清,以备股东随时查阅;股东一日对帐目一小查,一周一盘帐,一月一结算、分红。

  3、有关艾柳瑜伽发展性决策、大的财务动用,必须经三方最高直接股东协商决定同意并签字认可方可有效执行;在分红之前如一方股东私人有急事要借用帐上的钱款,必须经另一位直接股东同意签字认可,方可有效借用帐上的钱款;但总借款额度不得超过总余额的5%,否则不允许借用帐上的钱款;以免瑜伽馆发生资金周转不开的事情,(如果三方股东都要急用钱经商议三方股东同意并不影响瑜伽馆正常营运也可以适当分红);

  艾柳瑜伽经营亏损则按股东实际持有股份来承担亏损金额及相应责任; 艾柳瑜伽全体股东每个月16号对馆内财务状况及帐上现金、现金流、备用金进行一次盘点,如有误差管理相关事务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全全承单误差部分;

  5、如艾柳瑜伽发展需要、或融资新增股东必须经原创三方股东协商签字方可执行,有关艾柳瑜伽发展性决策、大的财务动用必须经过股东大会通过,股东大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通过决议,方可执行,否则视为无效处理;

  6、艾柳瑜伽已成立,在管理方面大家齐心协力,每位股东都有这个责任和义务,对于经济方面经三方股东商议,由甲方的名义对艾柳瑜伽相关证件及硬件注册、银行帐号开户,管理所有现金、备用金及银行开户帐号密码。负责做好现金流水帐,并负责财务、采购事宜,及管理瑜伽馆的全面运作及销售工作;负责保管瑜伽馆所有财务进出单据、报销单据、员工工资等帐务必须经三位原始股东进行审核签字方可有效做帐。所有账单须经其余两方股东认可,并给其复印件。

  1、未经全体合股人同意,禁止任何合股人私自以合股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股人,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4、合股人禁止在合同期内私自开别的店面,如果独立经营开店需撤股,且不得在本店附近区域开店,不得带走本店的客人。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股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股人出资多少,先以合股共同财产偿还,合股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股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合股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股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三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股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本协议是合作的总合作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合作项目的合作模式及项目内容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互惠互利、互谅互让的原则,经过三方友好协商,乙、丙两方通过投资合股的方式加入甲方在湖南娄底开办的艾柳瑜伽会馆 ,并在将来成立艾柳瑜伽有限公司,为了长期友好合作和经济合作,三方达成合作协议如下:

  1、总股本:艾柳瑜伽春园店、东方豪苑店、星达鑫都店三店共计投资 万。合股经营期间各合股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同终止时,各合股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为万元;乙方为参股方,股权占总股本的33%,投资金额为 万元;丙方为参股方,股权占总股本的33%,投资金额为 万元。利润分配及后续投入均以此为依据。

  3. 入股形式:甲乙丙三方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形式和现金形式注入;该店的所有权归三方共同拥有。

  1.盈余分配:每月16号进行一次核算,按比例以现金方式分配;三方可协商留盈利的20%备用资金用于发展瑜伽事业;当备用资金超过2万元时,则将超出部分按股份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股债务先由合股财产偿还,合股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股人的合股协议为据,按比例承担。

  1.合股:①需承认本协议;②需经全体合股人同意;③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④随着艾柳瑜伽的成长和壮大,艾柳瑜伽股东的股份不发生变化。

  1.甲方为合股负责人。其权限是:①提出和制定合股事业的发展方向和实施策略;②提名、任务日常经营管理的干部人选;③制定和提出主要的管理制度;④制定和提出各项主要经济政策;⑤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合股人会议;⑥对合股事业进行日常管理。(主外)

  2.乙方的权利:①参予合股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股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股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股重大事项(重大投资决策,重大政策调整,发展方向的确立,重大人事的表决)。(主内)

  3.丙方的权利:①参予合股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股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股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股重大事项(重大投资决策,重大政策调整,发展方向的确立,重大人事的表决)。(主内)

  4.合股人的义务:①维护共同的利益,宣传合股事业;②努力奋斗,全力以赴,共创合股财富;③服从各项决议,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起表率作用;④以诚相待,求大同存小异。

  1. 在艾柳瑜伽当职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实行工资制,股东在上班期间给予统一制定的工资标准统一支付工资:

  2. 统一财务支出,一方因公事支出必须经另一方股东或股东代表签字确认方可凭票实报实销;私事费用、私人开支、股东或股东代表不知情的公事相关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公事报销、进、销、存、所有相关业务收入、支出费用做帐必须凭原始单据、凭证方可报销做帐,帐目必须做到日帐日清,以备股东随时查阅;股东一日对帐目一小查,一周一盘帐,一月一结算、分红。

  3. 有关艾柳瑜伽发展性决策、大的财务动用,必须经三方最高直接股东协商决定同意并签字认可方可有效执行;在分红之前如一方股东私人有急事要借用帐上的钱款,必须经另一位直接股东同意签字认可,方可有效借用帐上的钱款;但总借款额度不得超过总余额的5%,否则不允许借用帐上的钱款;以免瑜伽馆

  发生资金周转不开的事情,(如果三方股东都要急用钱经商议三方股东同意并不影响瑜伽馆正常营运也可以适当分红);

  艾柳瑜伽经营亏损则按股东实际持有股份来承担亏损金额及相应责任; 艾柳瑜伽全体股东每个月16号对馆内财务状况及帐上现金、现金流、备用金进行一次盘点,如有误差管理相关事务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全全承单误差部分;

  5. 如艾柳瑜伽发展需要、或融资新增股东必须经原创三方股东协商签字方可执行,有关艾柳瑜伽发展性决策、大的`财务动用必须经过股东大会通过,股东大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通过决议,方可执行,否则视为无效处理;

  6. 艾柳瑜伽已成立,在管理方面大家齐心协力,每位股东都有这个责任和义务,对于经济方面经三方股东商议,由甲方的名义对艾柳瑜伽相关证件及硬件注册、银行帐号开户,管理所有现金、备用金及银行开户帐号密码。负责做好现金流水帐,并负责财务、采购事宜,及管理瑜伽馆的全面运作及销售工作;负责保管瑜伽馆所有财务进出单据、报销单据、员工工资等帐务必须经三位原始股东进行审核签字方可有效做帐。所有账单须经其余两方股东认可,并给其复印件。

  1.未经全体合股人同意,禁止任何合股人私自以合股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股人,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4.合股人禁止在合同期内私自开别的店面,如果独立经营开店需撤股,且不得在本店附近区域开店,不得带走本店的客人。

  1.合股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股人同意终止合股关系;③合股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股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股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进行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股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股人出资多少,先以合股共同财产偿还,合股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股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合股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股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三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股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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